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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泸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5.06来源:本站 阅读: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22日至6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医共体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23年9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意识

医共体党委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党支部、医共体管理中心、总院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同时,成立了以纪委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督查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监督检查和督促提醒。党委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推进会等6次,2023年10月25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明确目标措施,压紧压实责任

医共体党委严格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逐一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部门和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形成工作台账。党委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领域的问题整改。

(三)加强监督检查,注重标本兼治

党委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度汇报,协调解决难点、突出问题,督促建章立制、举一反三。纪委积极落实监督执纪职责,2023年11月,组织党委办、财务、采购、后勤总务等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督查,同时,对巡察反馈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对有关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进行谈话提醒,责成引以为戒。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要求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问题

(1)针对巡察反馈“学习流于形式,学习方式单一,未结合医疗卫生工作实际开展交流讨论,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等表面层次。2021年制定的《行政管理工作制度》《泸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学习计划》,未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其中”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讲话精神等。二是严格落实党委会“第一议题”制度,集中学习了习近平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会二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来川视察、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等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了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三是复核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修订印发了《中共泸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泸县中医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针对巡察反馈“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深不透。2019年至2022年医共体党委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36次,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充分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为建设健康中国贡献力量等重要论述未开展学习研讨,未制定具体的措施办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理论中心组、党委会对《传承精华守正创新 为建设健康中国贡献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中医药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中医药防病治病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等集中学习,2023年开展集中学习、研讨3次。二是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共泸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印发了医共体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并严格执行。

(3)针对巡察反馈“执行理论学习制度不够好。2020年医共体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初学习计划安排重点学习11次,实际学习仅有8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中心组按照学习计划,结合主题教育及中心工作开展理论学习,2023年共开展集中学习15次、研讨10次。二是加强考核,围绕学习内容开展理论测试,提升学习效果。2023年开展理论测试14次,班子成员均考核合格。三是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二卷)》等书目自学,提升政治理论水平。

(4)针对巡察反馈“开展主题教育不扎实。2019年医共体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民主生活会4名领导班子成员未通报上一年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2021年云锦、太伏、兆雅、立石分院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69名党员中有8名党员未检视问题。医共体党委和5个分院党支部均没有进行‘周周学’党史。百和分院党支部未按要求在2021年8月之前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直到2022年3月17日才召开”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11个党支部开展理论学习60余次,研讨30余次;邀请市委党校讲师来院专题授课1次;党委书记、支部书记讲党课13次。二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2023年10月25日,按程序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班子和班子成员分别就“三个聚焦”12个方面进行问题认领和对照检视。三是严格执行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党小组会、支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员大会,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深入乡镇、村社等开展志愿服务90余次,宣传宣讲10余次。四是加强支部工作督查,对存在问题予以通报并提出整改。

2.关于“党委统领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1)针对巡察反馈“卫生健康发展思维不系统。医共体党委对健康中国战略、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有差距。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未纳入医共体发展规划,地理优势未得到充分发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中医药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泸州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卫生健康一体化发展2023年实施方案》《泸县“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泸县“十四五”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规划》等学习,并就学习内容开展学习研讨,深刻领会精神。二是结合自身实际、区域优势、中医药特色优势等,制定了《泸县中医医院医共体五年发展规划(2023-2027年)》,思考医防融合、业务融合等,进一步深化紧密型医共体建设。

(2)针对巡察反馈“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严。决策程序不规范。在研究‘三重一大’部分决议时,未按一事一议原则,部分领导班子未表态,主要领导未末位发言。2019年1月至2023年4月云锦分院在研究村级2021年度集体和个人评先推优、人事抽调以及人员考调、物资采购等40余个议题时,无过程表态发言或用‘院务成员一致同意’表述替代班子成员表态发言,无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分院执行力度差。2023年3月7日医共体党委会通过了《财务管理中心集中办公实施方案》,财务管理中心先后7次要求分院3、4月到总院财务管理中心集中办公,5月分院财务人员才到总院集中办公”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实际修订了《中共泸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泸县中医医院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明确了医共体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原则、议事决策范围。各分院对“三重一大”集体民主决策制度和院长办公会(院务会)会议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严格执行一事一议,听取成员意见,主要领导执行末位发言。纪检人员对每次“两委”会议开展监督。二是坚持“一事一议”和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参会成员认真参与讨论并对每个议题发表明确意见,主要领导综合各方意见,末位发言对议题作出结论。三是医共体党委定期对分院“三重一大”集体民主决策和院长办公会(院务会)会议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督查,对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并通报要求整改。四是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财务管理中心集中办公实施方案》,财务管理中心加强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请销假及工作考勤制度。五是财务管理中心组织学习了《泸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泸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3次,提高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六是对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

(3)针对巡察反馈“药品使用管控有漏洞。总院抗生素等治疗性药品未纳入重点监控药品目录,2022年抗生素用量排名居首位。限购药品管控差力度。2021年总院法莫替丁注射液用量排名前十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印发《泸县中医医院重点药品监控管理制度》,院内重点监控药品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机制,每月将药品动态监测及预警内容发送分管领导审核后,通知临床科室。二是原则上连续3月的销量进入全院药品销量前十(抗菌药物等治疗性药物除外),该药品自动列入重点监控药品目录进行管控。进入销量前十的抗菌药物,以处方医嘱专项点评的合格率为依据,进行限量管控即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处方医嘱进行专项点评,原则上依据专项点评结果,不合理用药占比多少,控制该药品后面一月销量较前月下降多少。

(4)针对巡察反馈“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有弱项。2020年至2022年县卫生健康局医疗质量安全检查发现医共体每月未开展质控分析、科室未落实分层培训等33个医疗乱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泸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医疗质量考核方案》,每月对医共体成员单位开展医疗质量控制检查,2023年汇总形成《工作简报》9期,通报督促整改。二是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每季度召开医德医风、行风建设工作会等对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学习了《医师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九项准则》《十八项核心制度》等法规制度,通过科室分层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服务意识。2023年召开行风建设工作会7次,开展医德医风考核2次。

(5)针对巡察反馈“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重视不够。2022年3月和2023年2月总院先后发生2起职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及金额18余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职工、外包人员、实习人员等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通过党员大会、中层干部会议、实习人员、新进人员岗前培训等加强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宣传,提高职工防骗意识。同时通过行政查房、典型案例信息推送等进行常态化提醒。二是层层落实管理,每月要求科室对职工宣教,督促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关注“熊猫反诈”公众号,并上报宣讲情况。三是党委对单位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要求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职工反诈意识。

(6)针对巡察反馈“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不到位。巡察走访发现,2023年5月31日太伏分院消防通道口停放私家车。2023年4月总院消防控制室巡查记录表相关记录不完善,兆雅分院消防报警系统存在故障现象,被县卫生健康局通报。2020年7月立石分院无压力容器应急预案,未建立水电气运行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百和分院未开展三新职工安全知识培训”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12月18日,医共体制定印发了《泸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管理制度》,要求各单位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警示教育每半年不少于1次。立石分院制定了《2020年压力容器应急预案》《水电气管理制度》。二是增强消防巡查人员责任意识,总务科加强督查及抽查,每月至少2次检查各类巡查记录表是否按要求正确填写和记录完善。三是太伏分院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专题讲座和消防安全综合应急演练,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兆雅分院组织维保单位再次排查消防报警系统。四是医共体加强安全工作督查、风险隐患排查,总院安办每季度到分院开展压力容器、水电气管理、消防通道、消防报警系统等安全督查,对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并限期整改,形成了闭环。四是不定期组织分院安全管理经办人员到总院短期轮训,提升业务水平。   

(7)针对巡察反馈“绩效考核制度不科学。2018年1月总院制定了《泸县中医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长达5年未结合实际进行修订。至2023年6月医共体未结合实际制定薪酬制度改革方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医共体印发了《总院及分院领导班子绩效管理方案》,对医共体总院及分院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要求、绩效系数、结算方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后续再按照规定逐步推动医共体其他群体绩效改革工作。二是医共体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成员单位严肃财经纪律,规范绩效薪酬管理,在核定总额内科学合理分配绩效工资,并对绩效发放情况进行动态监测。

3.关于“推动紧密型县城医共体建设乏力”问题

(1)针对巡察反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执行不到位。医共体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有差距。2020年1月制定印发《泸县中医医院医共体章程》,截止2023年5月医共体未制定统一协调、切实可行、有据可参的发展目标和工作规划。总院部分临床科室未严格遵循临床诊疗指南,未严格执行按病种收治,存在多头收治现象。业务和医防融合推进缓慢。医共体整体技术力量薄弱,对口支援和远程诊疗运用不到位,内部协调配合不够,临床医生缺乏,人才梯队建设不合理,儿科、口腔科、妇产科、急诊救治等能力建设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印发了《泸县中医医院医共体章程(2023年修订)》,结合医共体实际,制定印发《泸县中医医院医共体五年发展规划(2023-2027年)》。二是加强临床诊疗指南学习,分别对临床表现、诊断依据、治疗方案等进行了学习,明确了收治依据。三是加强儿科、口腔科、妇产科能力建设。儿科与市人民医院成立儿科专科联盟,妇产科与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妇产科加强联系,每季度邀请专家到院查房指导;成为了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建成专科联盟单位;加强综合ICU能力建设,急危重症综合救治能力得到提升。四是加强医共体总分院业务融合,选派骨干医师到兆雅分院、云锦分院坐诊。五是医共体成立了慢性病医防融合管理中心,制定印发了医共体《家庭签约实施方案》《慢性病医防融合实施方案》,成立家签工作领导小组和家庭签约服务5个团队,推进医防融合。

(2)针对巡察反馈“分级诊疗推行不力。转诊转院、请会诊等制度落实不到位,双向转诊制度执行较差,外转病人较多。2022年分院转往总院病人567人次,比2021年下降27.21%。辖区、县域内就诊率较低。2022年医共体辖区内就诊率为75.91%,距离医共体建设目标相差14.09%。2020年底医共体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后,立石、兆雅等辖区5个分院营业收入不升反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医共体《双向转诊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双向转诊。二是2023年8月起,总院眼耳鼻喉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医师每逢赶场天到兆雅、云锦分院开展坐诊、查房等指导,促进业务融合,提升服务能力。立石分院制定了《泸县立石镇分级诊疗工作方案》,加强镇、村级双向转诊。

(3)针对巡察反馈“中医病案管理工作有待加强。2021年总院病案管理组织架构、住院病案首页、病历书写等21个方面的问题被泸州市中医病案质控中心通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修订完善泸县中医医院病案管理组织构架。二是每月对终末病历进行三级质控,每月通过《质控简报》进行通报,并落实奖惩。

(4)针对巡察反馈“临床管理路径管理率过低。2019年总院临床管理路径管理率仅达6.6%”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临床路径管理,每月通过《质控简报》进行通报。二是推进常态化管理,严格把控指标管理,对入径率不达标的科室进行谈话提醒。目前,总院临床管理路径管理率为50.64%。

(5)针对巡察反馈“医教协同执行不严格。医共体对年度继续教育工作未进行专题研究,管理制度不健全,无考核激励机制,未全面落实医务人员终身医学教育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详细制定医共体《2024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计划》,修订印发《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健全了考核激励机制,实行医务人员终身医学教育管理制度,将医务人员每年学习情况纳入了年终综合目标绩效考核。

(6)针对巡察反馈“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足。辖区内5个镇常住人口数约为19.05万人,村卫生室291家,乡村医生390人,老龄化严重。60岁以上199人,占51.02%。专业技术服务能力较弱。公共卫生方面资质仅有3人,总院、立石、兆雅分院分别各1人,占0.77%。大专及以上学历39人,占10%;中专及以下学历351人,占90%”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医共体《家庭签约实施方案》。总院领导班子、党支部等每季度带领专家团队到分院开展了“老年人慢性病、肿瘤、白内障等健康教育咨询及义诊活动疾病预防、卫生知识宣传活动”“疾病预防、卫生健康知识讲座”等,2023年共开展义诊、健康宣教、讲座等4次。二是医共体公共卫生管理中心组织开展公卫知识培训,提升分院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各分院积极开展乡村医生和公卫科相关培训,增强业务能力。

(7)针对巡察反馈“信息化建设滞后。信息化建设规划不全面、便民服务系统不完善,总院电子病历系统未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对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4级’要求,智慧医院未达到医院智慧服务分级评估标准‘一星水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对照电子病历四级水平标准查漏补缺,按照采购流程采购了所需的软硬件设备,总院已达到电子病历4级水平。二是邀请信息中心专家到院指导,协助医院对智慧医院一星标准进行规划设计,针对薄弱方面提出建议。

4.关于“推进中医药守正创新、传承发展有差距”问题

(1)针对巡察反馈“学科(专科)建设比较薄弱。总院仅有1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分院无市、县级重点(中医)专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重点学科能力建设,总院推拿科、眼耳鼻喉科正在创建省级重点中医专科;康复科和肛肠科创建成为泸州市中医重点专科。立石分院中医科已被授予市级重点中医专科。二是加强县级重点专科建设,2023年8月21日,总院泌尿外科、妇产科、骨伤科和兆雅分院针灸科已申报成为“县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兆雅分院不断加强外科能力建设,已率先在泸州市乡镇卫生院中开展腹腔镜手术、脊柱骨折经皮球囊扩张成形术;即将开展经尿道输尿管碎石术;同时中医康复科也是中医特色突出的综合性科室,开展了小针刀、神经阻滞、穴位注射、电针、火针、温针、拔罐、刮痧、推拿以及中药熏洗等治疗。

(2)针对巡察反馈“中医药文化内涵不足。总院骨伤科、儿科、妇科、心脑病科等中医药适宜技术运用不充分,学术经验传承创新不足,科研建设薄弱,省市级课题较少,无院内制剂,国医大师、名中医等‘师带徒’管理制度不健全,无考核机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培训,2023年开展了13次,邀请院内外专家、教授等授课6次。二是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开展中医药讲课、展览、八段锦教学等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传播中医药文化。三是加强院内制剂研发。四是积极开展师承工作。五是积极开展科研工作,2023年申报省级科研项目5个;继续推进省级科研项目建设1个。六是柔性引进国医大师、四川省名中医3名,成立了名中医工作室。

(3)针对巡察反馈“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作用发挥不充分。作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对县域医疗机构的指导作用发挥不充分,中医适宜技术的推广力度不足,城区无中医药特色诊疗中心;中医药服务覆盖面不足,让中医药文化充分融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推动全县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开展3期县域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面向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了中医药适宜技术10项。二是2023年对全县医疗机构开展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指导3次。三是积极争取在城区建设中医药特色诊疗中心,满足群众中医药健康需求。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1)针对巡察反馈“卫生健康知识宣讲不够。2020年至2021年班子成员到联系分院、村卫生室开展疾病预防、治疗等知识较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印发医共体《家庭签约实施方案》,党委领导班子带领总院专家、技术骨干到分院开展中医药健康知识宣教、中医适宜技术应用指导、健康教育咨询及义诊活动,2023年开展中医药服务签约行动等7次。二是各分院每季度组织村卫生室至少开展1次健康知识培训,组织开展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健康知识讲座,2023年开展了20余次。

(2)针对巡察反馈“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实际安排意识形态工作较少,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存在泛泛而谈或一笔带过的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进行安排部署。2023年,医共体党委开展意识形态研究部署2次,分析研判4次。三是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了民主生活会和党建述职报告。

(3)针对巡察反馈“网络阵地管理有待加强。医共体未对总院和分院开展网络安全检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医共体党委下发了《关于加强职工网络行为管理的通知》《泸县中医医院开展清理新媒体运营内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加强职工网络行为、言论管理。二是加强网络安全管理,每季度开展1次网络安全督查。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6.关于“党风廉政‘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1)针对巡察反馈“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严’的主基调思想意识不牢,缺乏‘严’的定力。党风廉政建设重视程度不够。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的现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2021年至2023年4月医共体党委未定期研究部署从严治党专题工作会议。2021年至2023年4月总院护理部等科室未传达学习医共体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内容。廉政警示教育不够。医共体党委未开展反面典型事例分析会,深刻剖析反面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开辟《廉政警示教育》专栏。2019年至2023年医共体共有8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9名党员干部受到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医共体党委对《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 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开展集中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二是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通报学习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典型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对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进行工作部署。三是每季度召开1次廉情分析会,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研究,领导班子对分管领域查找风险点,制定整改措施。2023年召开廉情分析会4次。四是每季度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学习中央、省、市、县纪监委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例7次,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组织到泸州市警示教育基地参训3批次。五是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传达学习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组织学习《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法律法规,筑牢反腐意识。全年开展廉政谈话750余人次。

(2)针对巡察反馈“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未建立廉政风险防范制度。对涉及的各岗位人员未进行廉政风险措施防控,未制定‘医院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精准监督不到位。按照《泸县中医医院药品使用管控方案》,对部分科室出现超标、药品使用排名前3位出现次数较多的医生、注射用头孢唑肟钠等不规范现象,医共体纪委未及时介入提醒谈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完善了医院《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把决策、基建、采购、财务、人事等管理权力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将财务科、人力资源部、基建科、采购中心、药剂科、设备科、总务科科室负责人纳入“高风险”岗位进行监管,逐一查找了“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二是制定印发了医共体《高风险岗位人员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行业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集中整治工作会、行风建设工作会等14次;对照医药领城腐败集中整治工作、“九项准则”遵守等问题开展自查整改。三是制定《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对采购、药剂、设备、总务4个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了轮岗。四是修订完成《药品使用管控方案》,药品考核指标每月通报一次;每季度对重点药品指标情况开展提醒谈话,纪检监察参与谈话。

7.关于“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树得不牢”问题

(1)针对巡察反馈“首诊负责制执行有偏差。部分医务人员服务意识较差,态度生硬,存在拒诊病人、病人转诊不及时等问题。2019年至2023年医共体53名医务人员因服务态度差、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受到医院通报处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总院每季度通过医师大会、护士大会、医德医风、行风建设工作会等组织学习《医师法》《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十八项核心制度等学习,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医疗核心制度,加强医患沟通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加强病人转诊转院处理,杜绝拒诊。2023年召开行风建设工作会7次,开展医德医风考核2次。百和分院每季度开展行风建设工作会,通过理论学习与观看警示教育片进行行风、医德医风教育。于2023年10月13日,组织开展了行风、医德医风、护理核心制度、护患沟通培训会。二是财务科组织收费员进行了业务能力培训,总结了收费窗口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措施,提高了收费窗口的服务能力。三是云锦分院以就医体验“五心”医院建设开展职工管理教育,开展文明礼仪培训,从服务态度改善服务质量,将医德医风纳入职工月绩效考核中。太伏分院严格执行医院《首问责任制度实施方案》,严格首问登记、首问接待、接手转班、办理回复。

(2)针对巡察反馈“医患问题时有发生。2021年第3季度全县因收费项目及医疗服务流程不合理、服务态度、医患沟通解释不到位引起投诉13起,其中医共体6起,占46.15%”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总院坚持提高医务人员以及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各部门和科室通过日常交班进行医患沟通方式方法的交流和同理心教育。在导医台、挂号处、收费处、病区走廊等区域张贴公布了投诉监督电话(0830-8792043)、患者对医疗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二维码以及投诉处理流程图,严格执行《医疗事故和纠纷防范处置预案》,加强医疗纠纷防范和医疗事故处理能力。二是云锦分院积极开展“迎问解答帮”五字服务,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提高主动服务意识,定期开展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入户随访等,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太伏分院2023年开展礼仪培训、礼仪比赛各1次,提升服务意识。百和分院于2023年10月13日,开展了行风、医德医风、护理核心制度、护患沟通培训会。三是针对发生的服务投诉事件,组织开展集体谈话,要求提高服务意识,加强医患沟通,优化服务流程。

(3)针对巡察反馈“信访维稳风险较大。化解医院信访问题能力较弱,分析研判和稳控举措少,信访投诉逐年上升。2019年‘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投诉事件3件,2021年8件,2022年13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泸县中医医院信访工作制度》,明确信访综合归口处理部门,每半年专门研究信访工作1次,对信访工作进行部署、分析、总结。二是2023年9月25日,百和分院通过党员、中干会议,开展正风肃纪会议,强调要落实首诊责任制及改善服务态度与提升能力。云锦分院建立了院信访工作机制,每半年开展分析研判,2023年9月-12月,对2名职工制度执行不严格造成不良事件进行通报批评。

8.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1)针对巡察反馈“廉政谈心谈话流于形式。2022年重症医学科4名职工和急诊科4名职工的廉政谈话记录内容雷同”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科室实际开展了有针对性地廉政谈话。二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23年第四季度医共体党委谈话提醒、约谈提醒均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

(2)针对巡察反馈“工作不实不细。2022年总院绩效工资发放表述不准确,出现‘13个月绩效工资’字样”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总院财务科对表述不准确的“13个月绩效工资”字样进行了修订。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泸县津贴补贴管理规定》相关文件,提高财务人员业务工作能力,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针对巡察反馈“存在‘文件下发了当成做了’现象。2022年印发了《深化‘走服引’开展‘党群连心’行动实施方案》,但未开展相关行动。2022年至2023年5个分院开展‘民心守护’工程仅召开传达学习会议,无相关印证资料”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医共体党委结合实际制定《“民心守护”工程工作计划》,明确内容分工。二是严格贯彻落实“民心守护”工程,成立一站式服务中心,提升主动服务,2023年为群众解决各类诉求15起。三是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到周边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失能老人健康随访、医保惠民政策宣讲、义诊、志愿服务活动等20余次;组织开展无偿献血2场次,献血81人次。四是云锦分院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平台,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家庭医生签约、失能老人健康随访以及“助残”服务等行动,将“民心守护”工程落到实处。五是完善资料收集,加强资料归档,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9.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

(1)针对巡察反馈“财务审核把关不严。2021年6月总院急诊科4名职工参加第8届华西急诊国际高峰论坛和第4届华西急诊联盟论坛,多报伙食补助400元和公杂费100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实扣回超标准报销的住宿费、多报销的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二是制定了医共体《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加强成员单位财务报销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审签手续。三是约谈提醒相关人员,加强学习财务制度、差旅费管理等规章规定。

(2)针对巡察反馈“超限额借支备用金。2021年审计发现2020年8月医保窗口3名工作人员借支11笔医保结算备用金30万元,违反县中医医院2012年10月自定制度规定收费员备用金不超过5000元的规定”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问题整改,按照《泸县中医医院往来款项管理办法》,实行定额制备用金制度并严格按3000元/人的标准配置收费员备用金。二是加强往来款项管理,合理确定备用金借用额度,规范备用金的借出、使用和核销手续。三是谈话提醒财务人员。

(3)针对巡察反馈“固定资产未纳入系统管理。2022年6月21日立石分院购买燃气报警器2200元,未纳入固定资产系统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石分院按照资产管理规定,将燃气报警器计入“固定资产”财务账目和“资产管理系统”。二是严格按照医共体《资产管理制度》,要求各成员单位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每年进行实地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三是医共体财务管理中心加强各分院的固定资产指导监督,形成《督查情况通报》。四是对财务管理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加强资产管理,定期清理资产,工作做实做细。

(4)针对巡察反馈“未使用公务卡结算。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4名职工到成都、深圳等地报销公务出差住宿费、会议费5000元,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泸县中医医院公务卡管理办法》,明确公务卡日常管理、支付管理、财务报销管理等内容。二是加强财务管理,要求医共体各成员单位严格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按规定规定管理和使用公务卡。三是主动联系银行办理公务卡。四是对财务科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5)针对巡察反馈“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工会伙食补助超标准。2020年5月30日云锦分院47名职工到合江春游,午餐费超标准1410元。费用报销审批签字不完善。2019年3月2日总院购买第四届职工运动会服装费4.15万元,领导未审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云锦分院工会组织学习了《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川工发〔2023〕3号)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严格执行费用报销审批签字流程,严格实行对公转账。二是2023年9月,云锦分院对参加2020年5月合江春游的人员按照30元/人予以清退超标准伙食补助1410元予以清退。三是总院工会对2019年3月2日总院购买第四届职工运动会服装费4.15万元审批签字进行了完善。2023年按程序开展了5次工会活动,严格执行费用报销审批签字流程。五是党委对云锦分院负责人、总院工会副主席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加强工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批程序,保障工会经费使用规范。

10.关于“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未收取履约保证金。2020年9月17日总院通过招标代理机构采购血液透析室相关设备,中标价24万元,未按规定收取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1.2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泸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不再收取履约保证金。二是约谈提醒采购科室负责人。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1.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针对巡察反馈“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现象依然存在。医共体党委个别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中将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等同于具体业务,完成清单中无数据、无具体落实举措、无工作成效等内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履行党委书记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半年召开1次党委会议,研究部署医共体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层层落实岗位职责,常态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推动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每半年召开1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每季度召开1次廉情分析会。四是制定印发医共体《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措施》,切实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着力破解党建和业务“两张皮”问题。五是党委书记对班子成员开展谈话提醒。

(2)针对巡察反馈“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2020年医共体党委民主生活会未直面问题,大多数以‘开拓精神欠缺、创新意识缺乏、多下基层’等建议代替批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熟悉掌握了民主生活会议程及要求,打牢了思想基础。二是,按程序规范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撰写个人发言提纲,开展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领导班子成员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严明纪律规矩,把牢政治方向。

(3)针对巡察反馈“发展党员资料不规范。2020年立石分院个别预备党员无半年思想汇报和公示材料;百和分院部分入党申请书无时间;云锦分院部分入党谈话记录标题有误”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完善发展党员资料,对标问题复核更正。二是严格执行党员发展流程,定期思想汇报,按要求进行公示、请示。三是医共体党委每季度开展1次发展党员资料督查,予现场反馈并指导整改。

(4)针对巡察反馈“院务公开不规范。2023年医共体财务、国家重点监控的药品使用情况未公开”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泸县中医医院官网,按要求对医共体各成员单位财务、国家重点监控的药品进行了公开。二是医共体纪委每季度对成员单位院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

(5)针对巡察反馈“‘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2022年立石、太伏、云锦分院支部以当前业务工作会代替支委会或党员大会。2020年太伏分院支部会议记录不完善;兆雅分院归档资料不规范;立石分院上传《酒城先锋》系统资料不齐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立石、太伏、云锦分院按要求对行政工作会(院务会)、党员大会和支委会进行了规范。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组织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等。三是加强对支部日常考核管理,每季度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支部工作手册》、会议记录的规范填写和资料归档开展督查。四是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谨、流程不规范的党支部书记开展了谈话,要求加强支部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6)针对巡察反馈“党员学习教育不够。2022年党员学习教育未达到32学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教育学习日常考核,推进党员教育个常态化、规范化。二是每季度开展1次支部工作督查。

12.关于“选人用人不严格”问题

(1)针对巡察反馈“人事管理制度有漏洞。医共体党委制定了《泸县中医医院医共体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试行)》,但对借调人员的管理不够精细化,无具体考核内容”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泸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借调人员考核办法》,制定了《借调人员考核评价标准》,每季度组织1次考核。

(2)针对巡察反馈“编外人员超核定人数。总院核定编外数241人,2023年2月总院发放工资人数247人,超核6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3年2月编外人员数量进行复核。二是严格按照县人社局和县卫生健康局核定的岗位数申请招聘,向卫生健康局申报核准。三是严格按照核编数招聘编外人员。

(3)针对巡察反馈“岗位竞聘实施方案未及时更新。2019年12月总院制定了《泸县中医医院岗位竞聘实施方案》(泸县中医院发〔2019〕213号),方案中‘聘任’一词运用不规范,未及时更新为‘聘用’,竞聘方案分值权重不合理,未根据总院及医共体发展形势进行更新”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医共体实际制定印发了《岗位竞聘实施方案》,报县人社和县卫生健康局相关部门审核。规范“聘用”用词。

(4)针对巡察反馈“临聘人员使用不合理。财务科临聘人员2023月2月起从事会计工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总院调整了临聘人员工作内容,未安排临聘人员从事会计、出纳等核心工作。二是加强临聘人员管理,每月考核,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三是对财务科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下一步,医共体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将持续整改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举一反三、长效治理,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医共体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0-8792043;通信地址:泸州市泸县云锦镇锦绣路18号,邮政编码:646102;电子邮箱:21lxyj@sina.com。

 

 

                                                     中共泸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委员会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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